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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免 责 声 明

  欢迎您参加“2006’第二届中国开源软件竞赛”! 在此,请您花些时间阅读以下内容,它们将帮助您认识、了解开放源码与自由软件许可的含义和授权方式说明,以及如何避免由此产生的不必要的争议。

一、开源许可授权的相关说明

  许可证注意事项以及授权方式相关资料:

 (一)自由软件/开放源码软件授权许可声明:

   1、自由软件基金会(Free Software Foundation,FSF)所认可的属于自由软件的授权声明:
     http://www.gnu.org/licenses/license-list.html

   2、开放源码协会(Open Source Initiative,OSI)所认可的属于开放源码的授权声明:
     http://www.opensource.org/licenses/index.html

 (二)开源许可相关的法律关系:

   1、法人-雇员间的法律关系
  如果您受聘于某商业公司,那么,您所任职的公司在法律上称为法人,而您就是雇员。
  当您参加本次竞赛时,您必须考虑公司的相关规章,如员工合同、工作保密协议等,对于这种类型的个人创作(尤其是与职务无关的创作)有无特别规定。如果公司对此并无特别规定,那您享有本次竞赛创作的相关权利,而不必担心损害公司权益;如果公司规定您任职期间的所有创作,其权利均归属公司,那您就必须小心处理。建议,当出现类似情况时,比较妥当的作法是事先向公司说明,以取得公司的同意或默许。
当然,通常参加竞赛的创作,除非是公司指派,否则一般都与工作职务无关,也因此您不妨以“非职务工作期间完成的创作”为说明依据。

   2、引用他人创作的法律关系
  尽管自由软件/开放源码项目鼓励著作者开放其创作,以使其他人能使用(ACCESS)该创作,并以此复制、发行、修改进而产生新的创作,但是,在引用他人创作时,必须注意两件事:一是原著作者的信誉(CREDIT),一是原著作者对其创作所享有的原始权益,这里主要指署名权。
  尊重信誉是自由软件/开放源码领域内的优良传统,也就是,当您引用他人创作同为自由软件/开放源码软件时,应当以适当方式表明此引用著作的来源,以尊重原著作者的贡献。通常,在项目中注明原著作者姓名是礼貌且必要的,倘若原著作的许可声明中另有其他约定,如著作权标示(copyright notice),您也应当注意遵守。
  当您引用他人的创作是专有软件(proprietary software)时,更应注意原著作者对于授权的限制及要求。通常,您可以通过联络原著作者,告知使用目的、方式从而取得其同意,但若原著作者不同意或有其他限制时,您必须审慎考虑是否引用,以免因此损害他人权益。

   3、涉及他人专利、商业秘密或其他智力财产权的法律关系
  通常,不同的法律保护不同的权利,而当不同的权利依附在同一标的上时,可能会出现法律规定的相互重叠或交叉的现象。这里是讲,当一件创作完成后,创作者可能会因此同时享有著作权、专利权或其他权利,因此,当您在引用他人著作时,除了要注意维护原著作者的著作权外,还要注意其他可能存在的法律权利。通常,当您对于所引用的著作来源有一定的了解或认识后,可能会减少这些问题的复杂性。

  (以下是较详细的有关开放源码链接内容,敬请参阅)

二、 开放源码许可证译文集摘要

三、 开放源码的定义(OSD)

四、 OSI和OSI批准的开放源码许可证